招标编号:FJTP-062417111138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城县光伏扶贫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人为浦城县农业局,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FJTP-0624171111383

  2.2项目名称:浦城县光伏扶贫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2.3建设地点: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

  2.4项目概况:75个村,装机容量按照村实际勘察设计情况确定,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村庄明细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要求。

  2.5项目总投资:约6080万元(建设2个电站,具体为:贫困村村集体电站每村由财政拨款投资30万元,村集体有条件的可自筹资金追加投入:贫困户利用信用贷款每户投入在5万元以内建设电站,每村最高不超过50万额度)。

  2.6工期:90天

  2.7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勘察、全部设备(光伏组件、支架、交流防雷汇流箱、逆变器、变压器、开关柜、接入系统、电缆、监控系统相关设备等)所有设计、采购、供货、运输及储存、建筑、施工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竣工、试运行、消防、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一揽子工作,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等,以及系统试运行及性能试验和试运行通过后的质保期及完成修补其由投标人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等、调试及整套启动、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

  2.8质量要求:项目需满足光伏发电站相关国家验收规范要求,满足电网公司并网相关要求,运营维护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要求及发电指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企业;

  3.2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企业资质,及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或电力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4 投标人须具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8月 16 日至2017 年 8 月 22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期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转帐;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80万元。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chinazbcg@163.com